投标邀请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沙岭水闸、企 石水闸、樟村水闸(闸二)、广济涌水闸安全鉴定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沙岭水闸、企石水闸、樟村水闸(闸二)、广济涌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2-02447
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2-0244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91,6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沙岭水闸、企石水闸、樟村水闸(闸二)、广济涌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1,6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对沙岭水闸、企石水闸、樟村水闸 (闸二)、广济涌水闸进行安全鉴 定工作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沙岭水闸、企石水闸、樟村水闸(闸二)、广济涌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沙岭水闸、企石水闸、樟村水闸(闸二)、广济涌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经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认定的水利科研院(所)。
4)现场安全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且《安全检测报告》须盖CMA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 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人
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rxzx.com/)。
六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 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联系方式: 0769-2388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梧桐里C栋303室 联系方式: 0769-2868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69-28680091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