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小学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9-08-2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山小学亮化工程

2、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

4、工作内容:西山小学外墙安装洗墙灯、投光灯、配电箱、防水电源、配管、电缆、电气调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7、工期:20日历天。

8、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等。

9、招标控制价:¥229971.14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壹角肆分)。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90.64%,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1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提供网页打印件);

4.2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3诚信要求:详见《投标格式》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19821日~2019827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3号楼13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姚小姐;电话:0757- 2231710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不予退还。

2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四、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9410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军民融合产业园5楼)),联系方式:陈工:0757-26362845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姚小姐:0757-22317106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详见投标格式(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投标报价函;

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打印版(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盖公章(如有)、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4、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清单:(1)投标文件;(2)投标邀请函原件。

七、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9971.14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壹角肆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90.64%,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4、本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标准,项目实际施工内容以经招标人最终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本招标控制价、图纸等)、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的异议。

5、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施工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八、开、定标会议程序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人员出席开标会(含随机抽取环节)全过程,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法定标

1)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所有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将参与随机抽取定标,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再参与随机抽取定标;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检查摇号设备。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摇号球及摇号设备,投标人放弃检查的视为默认设备的完好性;

4)检查投标人编号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5)计算中标价:中标价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为准(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多于5家,则去最高最低后再取平均值,等于或少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的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大于或高于中标价的投标人可在定标前放弃选取资格;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中标价的投标人不允许放弃选取资格,否则将被视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记入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6)出现放弃选取资格的,中标价不再重新计算。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1名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后再随机抽取1名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如果投标人代表不签名确认的,开标结束后视为确认中标结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现场提出,否则,视为确认中标结果。

8)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可以按照中标结果,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九、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中:

1)结算工程量:以工程竣工实际工程量为准(大包干的项目除外);

2)项目(结算)单价:

①招标控制价中有相应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②招标控制价中无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根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有关规则确定单价后,作为结算单价;

③不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招标控制价的计算规则计算总价后进行结算。

④工程结算总价按招标控制价的计算规则计算总价后再乘以中标下浮系数进行结算。

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相关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且经初检合格后14天内,支付不超合同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且办理结算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7%的工程款。

3)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且中标单位完成相关保修任务后14天内支付;

4)全部工程款均用当地税务局开出的建筑工程专用施工发票。于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之前,承包人应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施工期间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人必须提供完整的经有关现场监督部门(工程现场监理、招标人驻现场代表)签证的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相关资料,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十、工程保修期及责任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具体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2、保质期内,如本工程出现重大质量缺陷,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对本工程进行修复。修复的责任、风险与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保质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施工质量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遗留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将被视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记入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和否决性条款

序号

不予接收或被否决条款

要求或说明

【应与正文仔细对应】

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

举行收开标会议时,投标人未按要求到场签到或未能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

投标文件份数不足,资格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若规定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在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后仍有超过一家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投标的,属同一母公司的全部相关单位均视为不符合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

投标下浮系数大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十三、其他

1、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7-26362869

 

 

 

 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820



相关下载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