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通知-01

2019-08-28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作为采购人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

 

一、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17  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2、招标文件P17  6.付款方式 2.“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付款方式 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二、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