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通知-01
2019-08-28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作为采购人的石湾镇街道“一格一策”项目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
一、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17 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保函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2、招标文件P17 6.付款方式 注2.“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五、付款方式 “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修改为:“中标人须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转入指定账户,才能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P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保函方式或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二、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改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相关资讯
2023-01-31
2022-12-01
2022-12-01
2022-08-24
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