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禅城区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601、602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RX2020G08
项目名称:禅城区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401224.00元
最高限价:3401224.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
1 |
禅城区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维修工程 |
人民币3401224.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 32473.00元及交通管制经费暂估价为108000.00 元) 注:安全生产费及交通管制经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磋商将被否决。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磋商无效。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详细采购要求及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内任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对供应商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供应商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供应商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6)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7) 供应商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9)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个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10)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1)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②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凭回执到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截图。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事宜,具体指引点击:(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601、602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9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9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 梁先生、0757-82824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601、602单元
联系方式: 0757-83077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羽婷
电 话:0757-83077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