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拘留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公告

2020-11-03


兴宁市拘留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DRXMZ202010014(招标文件编号:GDRXMZ202010014

二、项目名称: 兴宁市拘留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梅州市恒同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宁市兴城62号区岭东花园AB栋第八卡

中标(成交)金额:63.97711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梅州市恒同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300万全景半球网络摄像机

浙江大华

DH-IPC-HDBW8331E

9台

 2480.00 

200万监仓云台球机、

浙江大华

DH-SD-23D204UE-GN-PD

9台

1660.00

400万防暴半球网络摄像

浙江大华

DH-IPC-HDBW3433R-AS

17台

2150.00

400万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

浙江大华

DH-IPC-HFW3433M-I1

6台

1900.00

400万周界警戒枪型网络摄像机

浙江大华

DH-IPC-HFW5443F-ZYL

8台

2200.00

800万AR云景摄像机

浙江大华

DH-PSDW8849M-A180-D237

1台

32800.00

24口安防网接入交换机

浙江大华

DH-S3000C-24GT2GF-APWR

4台

3680.00

L3万兆以太网交换机

浙江大华

DH-S5500-24GF4XF

1台

19500

8盘位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浙江大华

DH-NVR5832-4KS2

2台

10600.00

智慧监所视频平台服务器

浙江大华

DH-DSS-H8900S3-B

1台

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绍华、谢志录、黄史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最低评标价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投标总价(元)

推荐排名

1

梅州市恒同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639,971.18

1

2

梅州市网联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641,996.00

2

3

广东众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643,550.00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宁市公安局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西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3-3261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兴路4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3-2331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3-233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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