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佳市市场机械式停车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澄清通知

2020-12-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 年5 月13 日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故招标人就《上佳市市场机械式停车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发出澄清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5页第七条第3点及招标公告第二条第3点“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则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六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及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六层)。”补充如下内容:

  如投标人(或其所投设备制造商)已在2019 年5 月13 日后换领新证,则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即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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