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佳市市场机械式停车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2020-12-07
各有关单位:
本修改通知书是对“上佳市市场机械式停车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及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6页“商务部分评分表”第4项“设备保险”的评分细则作如下修改:
原文:
“投标人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及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商业保险,同一份保险合同内须包括赔偿限额和单次赔付额。
1、保险合同赔偿限额>4000 万的,得3分;
2、保险赔偿限额>3000万元且≤4000万的,得2分;
3、保险赔偿限额≥2000万元,得1分
注: 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投标人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及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商业保险,同一份保险合同内须包括赔偿限额和单次赔付额。
1、保险合同赔偿限额>4000 万的,得3分;
2、保险赔偿限额>3000万元且≤4000万的,得2分;
3、保险赔偿限额≥2000万元,得1分
注: 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见本修改通知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购买设备保险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上佳市市场机械式停车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活动中,如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
按以下要求为本项目设备购买保期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及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商业保险: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万元) |
备注 |
保险期内累积赔偿限额 |
|
本项填报金额不得小于2000万元 |
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
|
本项填报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资讯
2023-01-31
2022-12-01
2022-12-01
2022-08-24
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