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亩围商住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2025-01-27
六亩围商住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六亩围商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联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55911.39 平方米(折合:83.8671 亩),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总计容面积约 15.7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1.8 万平方米,容积率:>1.0 且≤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0 米,竖向界限:地上≤160 米,地下≥—20 米(桩基础除外)。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发,首期约 11.0 万㎡,二期约 10.8 万㎡。项目总投资约 31.5 亿元。最终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的建设需求和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六亩围商住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六亩围商住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注: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或换领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有效期内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或换领核准通过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设计单位须为具备3.2.1①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其中 1 家为勘察单位、1 家为设计单位)。
3.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的成员单位须符合要求),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登记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页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8月至 2025 年 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680000.00 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
(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2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 单元(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 单元(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 单元(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具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路北侧、桂澜路西侧“六亩围”地段
2.2 服务周期:服务总周期为 35 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相关节点时间要求如下:具备勘察设计条件后 25 天内完成初勘、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含估算、概算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案设计成果、勘察成果资料报告、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 文件),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 10 天内中标人按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工作。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50,000.00(元)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佛山市土地资源与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勘察工作(初勘,含物探等满足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勘察方案、测量放线、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
(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方案设计阶段到初步设计、概算编制、EPC 招标清单编制、按佛山市地保办或区交通局的要求出具轨道交通保护相关研究文件(如需)、协助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主要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委派专职人员协助招标人向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含 CPI 电子报批,CPI电子文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暖通、降噪、减震、消防、人防、防雷、通讯(含配建机房及配套)、公交首末站、高低压供配电(不含外供电部分)、幕墙、电梯、发电机房(如有)、雨污水系统(如有)、环保工程(如有)、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含配建的防护绿地)、自动喷灌系统(如有))、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如有)、与项目连接的出入口(含红线外道路、景观等)、场地内的管线迁改(如有)等;绿色建筑(如有)、节能、海绵城市;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红线内外接驳的燃气(如有)、电力、管网工程等。
注 1:完成规划报建行政报批报审所须的全部图纸、资料以及配合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 2:依据项目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605-2024-000120)、《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路北侧、桂澜路西侧“六亩围”地段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利用监管协议》及其有关附件等规定进行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外需要配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开放公园、社区用房、托儿所、托老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其他社区服务类用房、警务室、微型消防站、公共厕所、垃圾站等(未注明的也需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
(2)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如领取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领取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确认函原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出席人员要求:
6.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有)。
6.2.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在投标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加盖公章扫描后并以邮件方式发 送到(gdrenxinfsfgs@163.com)予以确认。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联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联华大厦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12305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4 单元
联 系 人: 陈工、冯工
电 话: 0757-83077487
电子邮件: gdrenxinfs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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