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村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4
天湖村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湖村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改造工程 的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天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湖村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天湖村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格岗新区宅基地排污渠工程、西方进村路球场路段下水渠工程进行改造修建,拆除路面、安装双壁波纹管、砌筑沉沙井、地漏井、恢复混凝土路面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的预算编制报告。本工程预算建安费为¥158399.05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779.36元。本项目采用投标折率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折率报价≤100.00%,报价时以“%”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处理。签订合同价=(工程预算建安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标折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2.8评标办法:报价平均价法。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确认结算后一年内,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
(2)余下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年内按程序付清。
(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有效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登记。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5 日至2025年4月21日止(提供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件(逾期不予受理)。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及填写《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fsrenxin163@163.com(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78366),随后招标代理机构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电子版邮件。完成上述步骤即为“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4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但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评审的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五顶岗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天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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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天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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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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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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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先生 |
联 系 人: |
周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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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709608127 |
电 话: |
0757-87778366 |
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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